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绿色低碳转型,形成新质生产力,上海市政府近日印发《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行动方案》明确了能源领域、工业领域、交通领域、建筑领域、等五个方面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并提出了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强化金融支撑机制、完善能源市场机制、优化碳定价机制、完善财政保障和价格机制、完善产业培育机制、强化绿色低碳管理机制、强化社会参与机制等八方面的机制创新和保障措施。
完善“4+X”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老港、宝山、杭州湾北岸、临港四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建立全品类、全链条、可追溯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优化固体废弃物回收场所、设施布局,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总量力争达到1000万吨/年左右。
巩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效,加快推进固体废弃物焚烧炉渣和飞灰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动全市固体废弃物实现近零填埋。
推动二手商品交易有序发展,培育一批二手商品交易龙头企业,建设集中大型“跳蚤市场”不低于2个/百万人。
开展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领域先进拆解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发展资源循环利用装备产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
1.门票免费 2.线.加工作人员微信,展前可获得《再生塑料装备采购指南 》《再生塑料(PCR)采购指南》《结束塑料污染公约解读报告》电子版,展会现场领取3份报告的纸质版
制定本市未来能源和前沿颠覆性降碳技术战略规划。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机制,推进低碳零碳负碳核心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建立完善技术评估体系和比选寻优工作机制,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的前沿颠覆性科技项目。推动建立公共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及科技信息开放共享。支持组建一批本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带动“产学研金介”创新联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支持在沪金融基础设施机构、金融机构等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票据、绿色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制定绿色项目入库分类指引和绿色效益核算评价方法,建立绿色项目库,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鼓励相关企业和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优化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标准,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上海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
加快推进以现货为核心的电力市场改革,依托在沪金融市场,积极探索开发电力期货等产品。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绿色能源发电主体按照规定与同一配电网区域的电力用户就近交易。推进建设氢能、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产品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委金融办、上海证监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
完善本市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优化碳市场配bob半岛在线登录额分配机制,鼓励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及其衍生品创新。鼓励碳金融创新,加快形成具有合理约束力的碳价机制。统筹做好绿电交易、绿证交易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落户上海优势,探索与国际碳市场的衔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
市、区两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加大对绿色建材、新能源车船等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探索支持新型储能、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和负荷调节等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电价机制。优化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建立电力接入超容用户付费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区)
落实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动态监测评估机制,适时修订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产业发展方向。以园区为载体,建设一批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基地,推动新材料、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相关经营主体发展,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各类服务机构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开展碳相关核算、评价、认证、管理、咨询等业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各区)
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夯实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安排,督促完成目标任务,完善各部门和各区年度节能降碳评价工作。加强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对行业部门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季度提醒和年度预警,对各区政府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预警,加强对能耗强度下降进度滞后部门和地区的督促指导。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格做好节能审查和验收。进一步细化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加强节能降碳目标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对标达标,督促强化能源审计和节能降碳改造、优化运行管理,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产品碳足迹标准计量体系,建设重点行业和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实施绿色低碳产品评价和标识认证制度。支持绿色低碳供应链链主企业组建联盟组织,推动供应链协同减碳。支持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可持续发展实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市统计局、市科委、市国资委、上海证监局、各区)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全民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加快碳普惠体系建设。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绿色家电、绿色照明等绿色低碳产品,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设施。支持举办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相关会议和活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共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教委、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贸促会、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