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1日 18:44进入复兴论坛来源:解放日报手机看视频
本报讯 (王治国 陈琼珂)提起中国第一台分光光度计、第一台天平仪器、第一台PH计和第一台旋光仪,国内仪器仪表从业者都知道,它们的诞生地是知名国企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经过多年培育,公司简称“上海精科”、“精科”已成为品质的代名词。然而,这块凝结众多心血的招牌,却险些因为被别人抢注而涉嫌侵权无法使用。浦东新区法院审理后判决两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两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上海精科公司在业内知名度极高,不仅是国内最大的科学仪器制造集团之一,产品还远销欧亚美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从1996年起,该公司开始使用“精科”商标,但未注册;2006年,开始在产品、宣传资料上使用“上海精科”简称。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国半岛·BOB官方网站内外知名国企,2010年4月却收到传票,说它多年培育的“精”字招牌涉嫌侵权。原来,成都科析仪器成套有限公司在向成都市中院提交的诉状中称,2002年该公司取得“精科”文字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法院判令上海精科公司停止使用这一商标,停止销售标注“精科”注册商标的商品,并赔偿损失。
成都科析公司从2001年开始成为上海精科公司的经销商,本身并不具备生产产品的能力。它怎么就成了“精科”的所有者呢?经调查,上海精科公司发现,成都科析公司2001年8月申请“精科”商标。
2009年,上海精学科学仪器公司成立,在其网站上,公司简称也是“上海精科”;同年,成都科析公司许可其在相关产品上使用“精科”商标,委托案外人生产。值得一提的,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父子关系。
去年6月10日,成都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成都科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而在2010年11月,上海精科公司也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成都科析公司与上海精学公司诉至浦东法院。
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历史原因,上海精科公司与不少国有企业一样并无字号,在这种情况下,为方便起见通常会使用简称。而证据表明,“上海精科”和“精科”作为企业简称经过长期使用,已使相关公众将其与上海精科公司建立了直接联系,起到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实际具有商号作用。尽管成都科析公司依法取得了“精科”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依此取得禁用权,但使用“精科”商标仍不得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规定,“上海精科”和“精科”应视为企业名称予以保护。据此,法院认定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浦东法院因此判决,被告上海精学公司立即停止在商品和商品宣传上使用“上海精科”标识,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被告成都科析公司、上海精学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精”字招牌为何差点被“抢走”?为此,浦东法院知产庭专门向上海精科公司发出司法建议,提醒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自有知识产权进行梳理,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和保护。该公司近日已正式回复,在感谢法院建议的同时,还附上了新订立的知产管理办法,请法官给予指导意见。承办法官杜灵燕表示,“随着系列办法的落实,相信被抢注商标、被抢先申请专利等行为今后将越来越少。”